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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产资源法》对上游油气行业的影响

时间: 2025/06/07 14:53:04 栏目:中煤要闻 《矿产资源法》油气行业 点击: 352

原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矿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经济形势及矿产行业的发展变化,原矿产资源法的部分条款已无法适应和满足当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为了实现矿产行业的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时隔十五年,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审议通过了对原矿产资源法的最新修订(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新矿产资源法结合矿产行业多年的实践,对原有的矿产资源监管架构做出了重大调整和补充,堪称“史诗级”修订。石油、天然气等油气资源作为重要的矿产资源,新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对油气行业亦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将以上游油气行业为视角,审视新矿产资源法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原矿产资源法对矿业权的取得,采用的是申请审批制,该方式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自2017年《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伊始,我国开始试点“招拍挂”等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发布的《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则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方向,此次新矿产资源法正式将“以竞争性方式出让为原则,以协议出让为例外”作为法定要求。

在过去,由于竞争性方式出让的试点性强,缺乏统一的制度规定,各地对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操作各有所表,难免出现地方保护或差别待遇的情况。新矿产资源法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矿业权出让部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加之自然资源部2023年出台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这也对油气企业能否在矿业权出让环节脱颖而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另一个侧面而言,也会进一步促进行业的优胜劣汰,推动上游油气行业的高质量发展。